GMP实施过程中的"十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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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1533.2002.03.021

GMP实施过程中的"十有管理"

引用
@@ 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药品管理法》已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实施和认证作为正式法律条款加以明确.前不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又下发《关于全面加快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进程的通知》,明确指出2004年6月30日以前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认证,取得"GMP证书",否则将取消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这说明,我国的GMP实施和认证工作将全面提速,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讲,GMP认证已从一个"热门话题"转为"紧迫课题".笔者将自己所在企业两次GMP认证工作的经验教训,归纳为"十有管理",撰成拙文,供同仁参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管理法、生产许可证、药品制剂、药品监督、经验教训、紧迫课题、监督实施、工作进程、法律条款、原料药、管理局、证书、同仁、通知、提速、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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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贸易经济)

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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