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使用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行为是否合法?
萧宁与程力(化名)经过几年的努力,合作完成了剧本《人生地平线》.Q影视公司在看完剧本初稿后便有意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但程力在了解了Q影视公司的相关情况后,认为该公司在业界没有什么名气,拒绝与Q公司合作.另一作者萧宁却十分认可Q影视公司的制作实力,便独自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以20万元的价格将此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了Q影视公司.程力知道萧宁独自许可后,认为此剧本的摄制权许可合同无效.
201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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