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231.2010.07.012
上海市闵行区足浴场所卫生现状及管理对策探讨
@@ 足浴作为一种中国"足文化"和保健休闲行业,近几年得到迅速发展.我国现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尚未把足浴场所纳入管理范畴.卫生部于1997年以文件形式规定将足浴场所按公共浴室实施卫生监督,上海市于2006年颁布了<足浴卫生服务要求>(DB 31/359-2006)(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上海市足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于2009年对本区100家足浴场所开展了调查,旨在了解闵行区足浴场所经营状况和卫生现状,为探索积极有效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和监管对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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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R19
2008年度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科研项目序号:9
2010-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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