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类型”与本土特质——对社会治理的一种社会学分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治理的中国化创新探索,充分体现了治理的理想类型与改革的本土特质这两种视野的统一.较之于统治和管理,作为理想类型的治理更适合现代社会的需要,更能发挥三大主体的各自优势、形成彼此的良性互动.中国社会治理的本土创新探索集中体现在社会治理方式的改进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四个治理”原则,正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适合中国具体国情的社会治理具体制度的框架.中国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贯穿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形成了与西方观点不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理念与观点,走出了一条理想类型与本土特质恰切结合的改革之道.
理想类型、本土特质、社会治理、“四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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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及理论与方法创新研究”12JJD840015
2014-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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