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政的舞台上: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轨迹》的前言后语
@@ 一
在现代世界中,几乎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政治精英不在强调法治的重要,强调政府应该是在法律之下,而不能超越法律.为此,除了英国、以色列和新西兰外,世界上所有的主权国家都有一份大同小异的成文宪法,规定了政府的权限范围,同时也列举了民众的基本权利与自由.但是,在这些宪法之下,绝大多数国家的法治状况依然差强人意.国家的公权是如此的强大,个体的权利却微不足道,官员常常可以用"公意"或"国家安全"这类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损害和践踏民众的自由和权利.对这些民众而言,法治依然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由于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伸张正义,维护权利,绝望的民众或者寄希望天上的"救世主",或者求助于江湖的"绿林好汉",或者孤注一掷,拼一个鱼死网破,"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赚一个".结果,专制、腐败、动荡、混乱,成为一些国家挥之不去的幽灵.
美国最高法院、历史轨迹
D971.2;G649.712;K712
2008-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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