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体中的司法问题——基于我国法院裁判文书的考察
司法是依法治体的重要环节.对我国法院裁判文书的考察表明,我国法官一直基于广义理解并适用体育法.除援引作为基本法的《体育法》外,我国法院还惯常引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行政法规、规章,《奥林匹克宪章》《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等境内外体育组织章程乃至体育技术规则作为体育纠纷案件的裁判依据.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体育纠纷解决需求使得体育法的司法适用逐年递增,而法官对《体育法》的深入理解、裁判文书对体育特殊性的考量、独立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置和现行《体育法》立法缺失的补正,都能成为完善依法治体中司法问题的路径.
依法治体、体育法、司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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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196SS15083;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2016-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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