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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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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第五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四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符合生物安全国家标准和要求.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生物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42

R197;R37;D912.6

2022-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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