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845.2009.07.006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评析
@@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不允许设立普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个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的绝大多数而其他股东只占象征性的极少数,或者一个股东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已是客观存在,也很难禁止.
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挂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开放以来、客观存在、公司资本、象征性、出资额
D92;D9
2009-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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