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988.2009.02.002
企业国有资产法几个热点问题的理论探讨
企业国有资产法为国家出资企业的资产监管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但存在一定的立法缺憾:资源性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资产仍被排除在监管之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定仍比较原则;对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未采取不同的考核和评价标准.
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法、国家出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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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4(中国法律)
2009-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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