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52/J.CNKI.JSHNU.2020.01.004
劳动自由是劳动幸福的本质属性
劳动人权、劳动自由与劳动幸福,三者密切相关.劳动人权无论是作为人的自然权利,还是作为人的社会权利,都不应当被剥夺,因为人是人也只有人才拥有的最本质的权利.而现实却是,如果人不能按照资本的要求进行劳动,那么他的这种权利就不能实现.因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人权,也就变成了劳动无权.而劳动人权的丧失,也就意味着劳动这个人的最本质的属性被剥夺了.劳动自由相对于劳动人权是更高的要求,它表明人的劳动不再受资本或其他任何因素的"限制",然而这种自由至今仍然无法完全实现.尽管如此,劳动自由也不会丧失殆尽,劳动者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自由地"展现人的本质.然而,只有充分实现了劳动自由,劳动才是幸福的,而不再是不幸的;劳动才是人的本质的展现,而不是人的本质的丧失.因此,劳动自由才是劳动幸福的本质属性.
劳动人权、劳动自由、劳动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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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卷本中国古代管理思想通史";上海市教委、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建设"项目阶段成果
2020-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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