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634.2007.06.008
行政法哲学的核心问题:政府存在和运行的正当性——兼论"政府法治论"的精髓和优势
研究部门法哲学具有深远意义,探讨行政法哲学实际上就是探讨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探讨行政法发展的基本思想脉络."政府法治论"是一种具有全面性、开放性、系统性、动态性的行政法哲学思想,与其他行政法哲学流派相比它具有自己的优势,可以成为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用的指导思想.政府法治论的核心思想由五句话组成:即政府依法律产生、政府由法律控制、政府依法律治理并为人民服务、政府对法律负责、政府与公民法律地位平等.
行政法哲学、行政法理论基础、政府法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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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08-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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