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22.06.005
夫妻共有股权:形成、管理和处分
夫妻共有股权之争,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交易安全和配偶财产利益的保护,可通过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制度来化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取得的股权,即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也应当被推定为夫妻共有股权.夫妻一方主张股权为个人财产的,应负证明责任,如依据代位规则证明股权由个人财产转化而来.夫妻一方对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夫妻共有股权享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并承担信义义务.夫妻一方可以独立行使表决权并处分夫妻共有股权,但股权转让须满足合理价格的要求.如果未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允许股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双方需共同处分夫妻共有股权,但须配置特定的共有股权表决规则,尽可能地允许夫妻任何一方行使表决权.
股权共有、代位规则、补偿、管理权限、股东表决权
DF55;DF59(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项目
2022-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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