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21.05.016
论王阳明的良知观
艮知是王阳明的核心概念.王阳明用良知概念解释天理,天理即良知,从而将外在之物理转换为内有之心理.作为天理的良知是一切道德认识与判断的终极性标准,也是行为的终极性根据.合乎良知的行为不仅明,而且灵.良知是超越的实体,即良知超越于经验,因而无生死、无动静.良知是虚、无.我们无法用形而下的存在,比如气来直接描述形而上的、超越的良知.故,良知非气.良知无法产生感应等气质活动.同时,良知本身并不能直接活动、也不是感应的直接主体.良知必须借助于气质或气质之心而活动.它是气质感应活动的间接主体,内在地主导着感应活动并因此成为合法活动的基础.情、意都是气质活动.良知非气的结论意味着良知不可能是情感或意识.
王阳明;良知;超越性;气;天理
B248.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传统儒家心灵哲学研究"20FZXA005
2021-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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