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21.03.019
清代土弁设置与管理制度调适
清代的土弁职衔设置,专指雍正改土归流之后按照绿营弁衔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设置的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等武职.程序上,土弁应系经中央政府批准后,由督抚佥给委牌委任,而非由中央政府颁给印信、号纸进行直接任命;隶属关系上,土弁始终归地方流官管辖,并与流官形成“流土并治”格局.因此,清代土弁制度是独立于传统土司制度之外的一套新的边疆管理体制.概言之,清廷不仅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地进行土弁设置,更因时制宜地确立土弁的承袭章程并裁汰地方官擅设的土弁,从而在制度规范与运作实践上对边疆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以适应边疆治理形势的变化.
土弁、职衔、边疆治理
K249.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FZSB011
2021-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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