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9.03.005
规则型自治:迈向2.0版本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
21世纪以来,一些经济发达或公共事务较多的地区,出现了以规自治、立规自治的现象,议事会、理事会的规则治理就是规则型自治.规则型自治主要源于经济发展、公共事务建设的内生需求,也源于国家制度改革创新及有情怀官员的外部引进和治理创新.规则型自治在经济发达且具有较多公共事务的地区能够持续地良好运行.规则型自治取决于规则的详细程度和规则执行的有效程度,两者的不同组合能够形成不同类型的规则型自治.规则型自治保障了村民参与自治的权利,为村民参与自治提供了渠道、机制,它使村民自治更具规范性、认同性和合法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则型自治可能会全面取代“价值型自治”和“条件型自治”.
规则型自治、价值型自治、条件型自治、自治规则
D422.6(农民运动与组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层群众自治有效实现的途径和条件研究”16AZZ012
2019-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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