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6.06.011
行业协会的“政策性市场地位” 与法律制度的构建——基于上海市行业协会的调查分析
社会转型期,国家仍然是调配市场资源的主体,行业协会的生存发展不仅与显性的法律文本有关,更与实际运作的市场逻辑有关.行业协会实际运作的逻辑与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有关.政府通过三种路径——企业所有制结构、企业规模、行业属性等限定了行业协会的“政策性市场地位”.而“政策性市场地位”的高低才决定行业协会实际运作的逻辑.行业协会法律制度的建设应该源于法律实践,同时高于法律实践.行业协会立法既要有总的价值引领,又要有分门别类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同时,行业协会法律政策的有效运作必须与其他社会经济制度相匹配.
行业协会、政策性市场地位、隐性逻辑、法律表达
D035(国家理论)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资助“国外商业团体参与政府决策咨询研究”A-0333-16-20246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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