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6.04.023
略论明代襄阳流民附籍政策
明初,襄阳实行“空其地,禁流民不得入”的政策,后随着流民的增多和不可遏止,明政府改弦更张,实行附籍政策.明代先后经历了“田产以附籍”“州县以附籍”“岁查以实保甲”的流民附籍政策演变,适应了不断变化的形势,体现了国家对流民的重视,和“民性犹水”、善导善下而治之的治民思想,为流民附籍提供了保障.
明代襄阳、流民附籍、“田产以附籍”、“州县以附籍”、“岁查以实保甲”
K248;K249
2016-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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