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4.05.023
日本与《禁助中国海军协议》——以渤海舰队修缮问题为中心
1923年列强商定的《禁助中国海军协议》,以不助长中国内战之名,规定列强不得援助中国海军的建设.日本虽然当初大力推动此一协议,但在协议达成之后的遵守问题上,却也有着自己的考虑.1923年底浮现的中国渤海舰队修缮问题当中,日本外务省对于日商是否应该接受修缮委托,从一开始就有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亚细亚局认为,即便不修缮武器系统,仍不应该接受委托,认为此举将会违反协议的精神.但外务省高层则基于维护商业利益的立场,接受了条约局相对宽松的解释,采取了不鼓励但也不禁止的事态处理方针.不过,这并不代表外务省就此撒手不管.事实上,外务省一直在幕后指导日方的各种行动.考虑到北京政府的内部斗争以及奉系张作霖方面的观感,外务省直接对三菱公司的事件处理方式,进行了关键性的指导规划.当时的日本在国际规范与自身利益上的取舍,透过此例当可不言自明.
日本外务省、禁助中国海军协议、贝里咸合同、渤海舰队、温树德、吴佩孚、芳泽谦吉、中国海军、日本外交、中日关系
K258.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14-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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