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4.05.011
WTO多边贸易体制下成员谈判集团制度与中国的策略
发展中国家成员建立的各种类型的谈判集团其谈判模式仍为“主要供应国原则”的延续,谈判集团的实质在于纠正大国操纵,运用集体力量维护主权利益进而推进重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但是相关成员谈判集团制度在现行WTO多边贸易体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因而面临制度障碍.中国应借助WTO决策过程的集团化趋势,与利益契合的其他成员合纵连横,共同发声.
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中国家成员、成员谈判集团、机制化
D996.1(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WTO体制中成员集团化法律问题研究”12AFX017
2014-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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