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4.02.025
论赋韵批评与写作规范
赋韵作为自觉的批评,肇端于魏晋齐梁,完成于唐代科举“诗赋取士”,其间包括“韵书”的编纂和运用.考查“赋韵”由宽松到严紧,与赋史变迁相关,即赋从“口诵”到“文本”,标志赋体由听觉鉴赏向视觉鉴赏的转移;赋的声律从“方音”到“官韵”,标志了赋韵由区域渐趋统一;从“赋创作”到“赋批评”,显示出“韵”学进入“赋”学的历程,其中最突出的是由重“节奏”向重“韵脚”的转移.这一过程所标明的赋韵批评的完成,又取决于科举考赋中首重“押韵”与最忌“声病”的制度与风尚.而赋作为语言的艺术,其押韵、设辞、声势、俪语等创作特征,必然进入赋学批评视域,其论“韵”,则首在声病与赋禁,这是“韵”介入赋体的重要表现;次在赋韵与制度,这缘自赋的宫廷文学性质,落实于赋韵批评,则是由汉至唐从雅、郑乐教争锋到韵脚协律的转变;三在赋韵与气势,从而体现其音节美,这又具有辞赋章句学的意义.
赋体、声律、官韵、赋韵批评、辞赋创作规范、赋韵
I222.4(诗歌、韵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辞赋理论通史"09BZW073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8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