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4.02.004
文化商品市场垄断与文化企业规制
探讨以避免文化商品市场垄断为目标的文化企业规制问题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文化商品市场垄断的成因主要在于文化消费需求特征的困扰,文化商品生产的五重约束以及文化商品市场竞争失序.文化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政治意图驱动下推行强势文化控制,通过曲解和利用版权保护制度对文化资源实施控制,通过企业并购以试图控制营销渠道.文化商品市场与文化企业规制的主旨在于维护文化商品市场和文化企业的多样性,而文化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商业模式创新.在保证最佳秩序和最大可能满足需要的前提下,由政府规制的市场是值得推崇的.平衡计划经济与自由市场的关系,实行多样性文化企业并存,是我国文化商品市场趋向繁荣的重要保证.
文化商品、市场垄断、文化企业、规制
F270;G124(企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农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12YJC6303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演艺产业运营策略研究"12CH105;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文化创意产业推进的城镇化发展研究"13CJJJ2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山东省上市公司管理防御与资本结构相关性研究"13DGLJ01;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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