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2.06.028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县级司法审判秩序的整治——以四川为中心的讨论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四川省高院对四川各县司法,从审判程序、判决证据、禁止刑讯和非法羁押及清理积案几方面加以整治.其效果是复杂的,有成效但又不尽满意:制定了审判程序文本,司法审判行为有所规范,积案一度减少,效率有所提高;但最后结果却不理想,或虎头蛇尾,或积重难返,或死灰复燃,改头换面,愈加严重.
县级审判秩序、四川省高院、清理积案
K263;K266
四川省“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SC08B56
2012-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