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12.03.015
从特殊群体生育权看代孕部分合法化
独生子女的父母都为血缘延续风险担忧.代孕可使其获得保险.但卫生部禁止代孕又使他们绝望.换位思考,我国理当建立理性的代孕伦理和人工辅助生殖法;重罚非补充缺陷的代孕;扶助自然灾害灾民、错误司法行政受害者和独生子女父母补救性代孕;严控普通患不孕症夫妇代孕;应当实行对婚姻家庭关系无任何伤害的亲属代孕、对等互助代孕和志愿者无偿代孕为主的政策,使双方尊严和利益在人伦中平衡.
代孕、独生生殖保险、基本人权、制度供给多样化
DF552(民法)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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