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9.01.009
我国公司债券法律制度修订评析——兼与台湾公司债法律制度比较
2005年10月,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中对公司债券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对债券发行主体、发行的积极性条件和否定性条件、发行程序中申报材料和公告文件都作了更完善的规定.但是,把我国公司债券法律制度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债法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公司债券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
公司债、《公司法》、《证券法》、台湾地区、公司债债权人保护
DF438.7(经济法、财政法)
200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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