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8.05.013
震灾受损住房处置法律难题探究
因震灾引起房屋倒塌,房屋虽倒地权仍在;未办过户的,由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承担风险损失,购房合同继续履行;按揭抵押贷款购房,以不可抗力致抵押物灭失免除或变更余债;拆迁补偿和政府救助未过户的危塌房屋,以合法、合理并公平保障居住人生活为前提;长租房塌重修,应保护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对实证未迭约定或法定抗震标准的,追究违约或侵权责任;财产无人继承的,可扩大继承范围;以倒塌房屋作为遗赠扶养协议标的,协议可继续有效.
地震、房屋、保障生存权、依法救助
DF521(民法)
2008-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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