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7.02.015
集体土地所有权身份歧向与价值悖离
集体土地所有权始初的公平(耕者有其田)、效率兼顾直接引致了非正义、低效率的恶果.土地的无偿性、福利型分配前提,引发了土地权利获得的身份性前提.以公平理念论,世袭性、依赖性、强制性严重违背了平等原则;以效益理念论,忽略了土地经营的两大最重要质素:对价缺席与土地经营能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处于歧向语境:对于农民,集体既是乡村基层政治权力的治理人,又是土地的抽象产权人;针对国家,集体既不具有回收资产与投入的能力,也不具备讨价还价的资本与能力,导致在集体所有制的制度框架与意识形态前提下产生排斥集体的力量.就价值抉择而论,集体既不可能实现土地利益分配的公平,也不可能推进土地效益的增长.突破路径:在农村废除土地集体所有制,比照城市建设用地模式将农村一切土地收归国有.
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产权模型、社会功能、身份歧向
DF451(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XFX00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ZD029
200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