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物权的概念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4769.2006.05.016

再论物权的概念

引用
物权概念具有抽象性与普适性,难以对各种物权的主体一一列举,物权的主体应当采用"权利人"的表述.权利人的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开放性,可以将各种主体纳入其中,能够为未来出现的新型物权及其主体的确定留下足够的空间,也符合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形态.物权的客体主要指动产、不动产,是有体物,特殊情况下权利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支配性与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是联系在一起的,虽然无体财产权也具有支配性,但其客体范围很难像有体物那样确定,所以支配性较差.物权法应当将物权界定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对抗第三人的权利.

物权的概念、权利人、有体物、物的支配性、对世性

DF521(民法)

2006-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1-8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社会科学研究

1000-4769

51-1037/C

200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