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5.06.021
完善我国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构想
本文从法学和经济学交融的角度,慎重地提出了完善我国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构想.为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价值理念,提高我国航空承运人的竞争力,体现国民经济增长和人身权保护协调发展的趋势,顺应当代国际航空法发展的潮流,我国应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至40万元人民币,并设立航空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复审制度.
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机制、责任限额、复审制度
DF934(国际法)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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