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5.03.005
人大制度: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制度创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衡量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水平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具有中国特色政治文明成果与人类政治文明共同成果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一项制度创新.它属于间接民主性质的代议制的一种形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代议制创新模式,有着不同于西方国家议会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政党与议会的关系和国家权力构建上.在政治文明架构下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应着重于树立宪法权威,确保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理顺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关系.为坚持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目前由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同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模式值得再作研究,它没有提高反而削弱和贬低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加剧了党政职能不分,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的局面,不利于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使人大不能对党委,特别是对党委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文明、代议制、党政职能分开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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