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敲诈勒索罪客体的再认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4769.2003.02.021

对敲诈勒索罪客体的再认识

引用
有关敲诈勒索罪的客体,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将其认定为一种复杂客体,即其在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同时还会侵犯到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从关于犯罪构成中客体要件的认识入手,敲诈勒索罪客体只能是一种简单客体,即财产所有权.

敲诈勒索罪、复杂客体、简单客体、恶害

D924.35(中国法律)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6-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社会科学研究

1000-4769

51-1037/C

200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