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2.06.019
国家与民间:中国法律援助社会化路向论析
国家与民间是两个不同的“公共领域”,法律援助在本质上并非一项国家职能,其社会性应是问题的主要方面。法律援助制度应分为两种:一种为国家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在国家秩序内提供法律服务;另一种为民间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在民间秩序内提供救济手段。
国家法、民间法、法律援助、弱者
DF810.2;C914(司法制度)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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