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2.05.003
经济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全球化是一个经济过程,更是一个体现社会结构变迁的社会化过程。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化进程无论在性质、结构、趋向还是在交往方式上都正在或已经实现旧全球化向新全球化的转变。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如果世界旧有的规范无力对社会现在以及今后的需求加以调节,那么失范就呈不可避免之势。新全球化时代,物质决定论以及不平衡发展论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分析工具价值,经济的一体化迟早将导致法律的全球化。在非国家化和国际法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下,尊重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离我们会越来越近,现代的契约精神体现平等、理性、对个性和共同体的尊重,更主要的是体现“游戏规则”的新生,由此我们必须努力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以促进全社会的经济进步和法律发展。
新全球化时代、经济一体化、法律发展、失范
D90-059(法的理论(法学))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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