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769.2002.04.006
论土地市场的政府垄断
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有效控制权,历来是实现国家发展权的关键。但是国家选择什么途径实现资源有效控制权却值得探讨。国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离,使用权市场经营由政府代理,是计划经济转型国家国有土地资源市场化的替代性制度安排,这种土地市场的政府代理制尽管有所绩效,却始终存在政府失灵,以致于国有土地资源仍未走出公地悲剧的宿命。当前中央政府即使强制推行土地市场改革,由于新制度变迁缺乏市场主体内在的动力和制度生存环境,短期内要保证转型有较大难度。要实现资源利用的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地方政府必须尽快转换市场角色。
土地市场、政府垄断、制度创新
F061.6(经济学分支科学)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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