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得和工资——应得作为分配正义原则的解释性运用
应得正义观作为平等正义观的挑战者和批判者,其思想和地位正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在平等正义观的批判中,应得无法扮演分配正义原则的角色和功能.应得缺乏制度性的理论要件,它只能作为批判性的道德判断体现在"前制度应得"的层面.不过,应得可以解释工资这样的经济制度安排.不同于补偿性的应得理论,也不同于努力的应得理论,应得可以诉诸业绩这种具有自身融贯性的概念来为工资提供解释和说明.业绩既能体现主体主观意愿的努力,也能体现主体行为的后果,而市场经济则提供了测度和衡量业绩与利益的机制.在这种意义上,工资可以被视为应得作为分配正义原则的解释性运用,应得相应地也能成为制度性的正义原则.
应得、工资、正义原则、补偿、努力、业绩
B5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4JJD720023
2018-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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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