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后《立法法》与刑法解释的规范化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修正后《立法法》与刑法解释的规范化

引用
修正后《立法法》达到了立法理念与立法前瞻性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刑法解释也形成了从实然到应然的动态影响.由于长期以来刑法解释都是自给自足,形成了相对自证合理的刑法解释体系,并成为了检验修正后《立法法》的试金石.为适应修正后《立法法》规定,刑法解释体系应当从实然的多元化格局变革为应然的二元化格局,对现有的刑法解释体系和文本进行清理.应当彻底停止地方司法机关实际上的刑法解释权限、停止非法定机关参与的刑法解释惯例、清理不符合修正后《立法法》第104条的刑法解释文本.

刑法解释、规范化、立法法

DF6(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FX042;上海政法学院协同创新团队项目GHI6035;上海政法学院"一带一路"安全系列课题GH1604311

2018-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1-10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社会科学辑刊

1001-6198

21-1012/C

2018,(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