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绿色发展背景下行政指导功能研究
行政指导以其权力性、非强制性和利益诱导性的特殊法律属性,成为许多国家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凸显出市场经济对行政管理模式的需求趋势.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正处于关键性发展阶段,行政指导的功能应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并行的双重目标,定位于绿色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功能、强制性法律规制手段的补充功能以及增强经济组织绿色责任意识的激励功能.对策选择侧重于通过专门机构和方法指导东北经济转型,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进行;采用行政约谈、行政回访对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进行全过程指导;增强企业绿色责任意识,通过技术改造、排污权交易提高企业竞争力;注重能力建设和程序规范,保障行政指导的有效实施;将行政指导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及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强行政指导的司法监督.
东北绿色发展、行政指导、功能
DF0(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FX118
2017-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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