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博弈分析与制度建设
对监管机构而言,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可以降低互联网金融平台高风险运营的概率;加大对拖欠平台的处罚力度、建立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用评级制度可以抑制平台违约的激励;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应当提升自身经营效率,并设立筹资人信用评级系统、要求披露信息以降低资质不良的筹资人申请贷款的可能性;此外,监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应当主动加强投资者教育,并设置投资者投资金额上限,以起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博弈论、金融风险
F830(金融、银行)
2016-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