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几个理论问题——概念、结构与社会学分类
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是指弱势群体绕开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试图以非制度化的方式和手段影响和推动政治系统的决策,进而维护其自身权益的社会行为.按照利益表达的“组织—结构”理论模式,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内容及方式无法与政治系统的既定结构有机对接,属于“无结构”表达.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的无效性和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相对有效性是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发生的逻辑起点.根据表达的方式和手段,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主要有舆论表达、身体表达和暴力表达三种社会学类型.作为一种政治过程,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结构既包括由弱势群体个人、群体以及弱势群体社会组织构成的表达主体,也包括由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对象权威性接受机构、协调性接受机构和导致弱势群体利益受损的利益攸关方构成的表达客体.
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概念、结构、分类
C916(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4BZZ020
2016-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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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