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法的双重属性与协调规制的发展路径
近代之前的海盗法因由各国自行规定而具有了国内法属性,随着犯罪工具的现代化,海盗的活动水域逐渐扩展到国家管辖水域之外,规制海盗行为的国际法也渐增,因而海盗法也具有了国内法及国际法的双重属性.然而,国内法与国际法法律体系和适用范围的不同造成了其对海盗行为进行协调规制的阻碍.针对这种双重属性,应制定联合国反海盗行为公约,完善国内相关制裁海盗行为的立法,并应注意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统一.
海盗、双重属性、规制路径
D997.9(国际法)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L13AFX001;辽宁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WJQ2014023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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