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适用及其反思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我国涉外司法实践中具有被援用的条文数量较少,被援用条文较为集中,法院适用新法的意愿较高等特点.同时,由于新法的复杂性和立法的疏漏,法院在适用新法时仍然出现了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中常见的用法不恰当和说理不准确等问题.我国涉外司法审判实践对于有争议的条文的运用为我们检验新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这对今后新法的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外国法查明
D977.2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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