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进民退”之争的回顾与澄清——国有经济功能决定国有企业必须有“进”有“退”
"国进民退"是一个伪命题,其在概念上是模糊的,在总体上是不存在的,在个案上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对于局部的国有企业扩张现象,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泛泛而论。评判国有企业"进退"的利弊和正当性,关键要看其向何处进、何处退,为何进、为何退,如何进、如何退。"国进"并不意味着"民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应是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关系。应该基于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功能,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评价国有企业的绩效与行为,并致力于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与管理效率的提高,而不是对其简单地加以肯定或否定。
“国进民退”、国有经济功能、国有企业、创业型经济
F276.1(企业经济)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