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体性法律形式之变迁
法律形式是规范法律内容的重要渊源,它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而发生相应的变迁,在我国古代社会,主体性法律形式--刑、法、律三者都有法律的含义,其前后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进化过程.到了近代社会,随着清末修律,法律形式发生了重大转型,现代意义的法问世.如今的全球化时代,东西方法律形式日渐趋同.
法律形式、法律发展、社会变迁
D9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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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形式、法律发展、社会变迁
D9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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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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