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之理论障碍批判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普遍适用的一种制度,已有200多年历史,发展得较为成熟,但它仍以其自身的独特性,在英美法系备受争议,大陆法系更对其予以排斥,我国学者也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褒贬不一,适值我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之际,通过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内涵进行界定、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法考察以及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自身缺陷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进行剖析,对质疑我国有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必要性的观点进行批判,可为我国民事法律建构惩罚性赔偿制度扫清理论障碍.
惩罚性赔偿、同质救济、补偿性赔偿
D913(法学各部门)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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