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第五媒体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手机短信被称为"第五媒体".随着手机短信成为一种日益流行的新的沟通方式,不良短信己成为人们普通关注的社会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手机不良短信进行专门立法.当下我们亟待从民法、刑法、行政法角度规制不良短信,完善司法救济途径.
不良短信、名誉权、隐私权、安宁权
G203;D901(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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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短信、名誉权、隐私权、安宁权
G203;D901(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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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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