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功能的程序化:轻刑化的另一种思考
程序性规制的分流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有利于量刑个别化、法定化、科学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量刑裁量权形成规则化的制约.轻刑化一定意义上给量刑功能的程序化规制打开了空间,影响量刑的因素超越实体领域而大范围步入程序领域.程序规制量刑功能的实践回应既是传统刑罚理论突破的要求,也是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协调统一的结果.在程序规制维度上保障量刑权的规范运行,有利于转变视角,对已经出现的实践回应给予理论支撑,并带动程序自身的发展.
量刑、程序规制、轻刑化、刑罚
D914(法学各部门)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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