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郡域监察体制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汉代郡域监察体制研究

引用
汉代郡域监察长官--督邮是由汉初的都吏发展而来的,负责监察行政.督邮所发挥的作用基本取决于督邮本人的素质及郡守的意旨;督邮与郡守除了社会公认的"君臣"关系外,还形成了一种"座主--门生"的关系.督邮与刺史虽然同为监察官员,但没有上下级的关系,刺史能够调动乃至制约督邮.总之,汉代郡域监察制度与刺史监察制度是二元制度,督邮监察郡属诸县,对郡守负责;而刺史监察诸郡,对中央负责,二者所维护的利益是矛盾的,因而存在着相当的冲突,这是不利于中央集权制的,故其后郡域监察体制逐渐被改造过来.

郡域、督邮、郡守

K234(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65-17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社会科学辑刊

1001-6198

21-1012/C

2007,(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