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视阈中的契约正义
伦理视阈中的契约意指"合意".当契约合意指向生存权、发展权等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时,"契约一般"就体现为契约本身,从而形成契约关系共同体.正义是对人的本质的实现,目前对契约正义进行解读的契约自由理论、财富最大化理论和分配正义理论分别属于法学、经济学、政治学视角的分析.作为伦理学意义上的契约正义,指的是正义共相与契约世界的有机结合,是在由契约意识、契约行为、契约制度所构成的契约世界中所蕴涵的人实现其本质的价值追求.契约主体通过对理性的运用、对公平的追求,最后达到一种实体性的自由境界,实现人自身由单一物向普遍物的统一,契约正义也因此得到实现.
契约正义、公平、伦理
B82-051(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科技伦理与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985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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