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刑法中引入职前受贿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在主体要件上以国家工作人员为必要,这种立法规定使一些将要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员收受贿赂或索取贿赂情况,由于主体要件不合格而不能纳入到刑事制裁中,法律存在漏洞.西方发达国家设置了职前受贿罪对此情况进行规制,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引入职前受贿罪有助于弥补现行刑法漏洞,预防和惩处此类犯罪.
职前受贿罪、罪质、法益
D914(法学各部门)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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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前受贿罪、罪质、法益
D914(法学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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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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