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市场主体:行为取向与利益协调
考察20年的经济改革历程,可以看出促进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源泉既不是来自中央政府的投资推动,也不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需求拉动,而是在于在地方分权进程中形成的并不断强大的区域利益主体的经济扩张.承认地方政府在转轨时期的"准市场主体"角色定位,一方面有助于廓清转轨时期经济增长格局的实质,发挥地方政府在计划破除而市场体系尚未完备这一转换状态下的主体性作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角色只能是一种转轨,未来将经济剩余分享权和控制权由地方政府重新分配给企业,才是改革由局部推进整体转换的真正方向.
准市场主体、行为取向、利益博奕、补偿机制
F014.4(经济学基本问题)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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