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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晋南朝的隐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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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晋南朝时期,不同政局下中央政府对隐逸的政策不同,多实行征隐,或为求贤,或为证明统治之合法性,或为变易风俗.当征隐不成而施诸威迫时,征隐变成反隐.征隐并非文的反隐手段,究其实源于统治者对隐逸有复杂的认识.其尊隐心态极其矛盾,既希望隐者入仕以尽君臣之道,若其不愿入仕又要尽量表示尊崇以示宽宏大量.统治者实行征隐或反隐,始终以有助统治为端的,并非只尊崇绝对的不参与、不介入的不合作.隐者适度的介入政治是被认可的.东晋南朝时期,帝王与隐者间关系不再紧张,已不是简单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这与隐逸行为的变质、隐者风范的变化以及统治者自身素质改变等因素有关.隐者多有相当高的才识和德行,对于地方文教的发展以及地方秩序的维持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方政府对隐者的政策以尊崇、表彰为主.若采取威迫方式,必然导致民心失所,地方混乱.隐者于朝野政治不可或缺,而要真正使其发挥功用,还需地方长吏充分认识到隐者的社会重要性并从行为上为其生活和实现社会价值创造条件,隐者与地方长吏间易结成良好的私人友谊,荐隐、岁供羊酒、时加赏赐或为隐者设立学堂等行为,都可以引导人们向善向贤,达到变风化俗的目的.

政府、隐逸政策、汉晋南朝

K234;K239(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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